关于实行党支部固定党日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过硬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学校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党支部实行固定党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党支部固定党日制度是党支部在相对固定时间组织党员开展党的活动,坚持固定时间、明确主题、规范内容,按照保证效果、提高质量、丰富内容、创新方式的要求,着力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进一步提升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汇集起促进学校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固定党日活动时间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将每月第二周的周四下午作为固定党日时间。各部门单位一般不在党日活动时间安排其他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的,可适当提前或顺延,但必须在当月完成。
三、固定党日活动内容
固定党日活动要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与“三会一课”等制度紧密结合,开展党的活动和进行党务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组织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向群众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等。
2. 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研究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
3.开展专题组织生活。利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4.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创新开展活动。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和“灯塔党建在线”,讲授微党课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把固定党日活动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与党支部日常工作、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等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
2.党支部对党日活动要严格考勤,做到人员、时间、主题落实,会前要确认每一名党员的出席情况,会后及时将开展情况上传“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党员,要做到会前请假,会后补学,党支部要做好补学情况的记录。
3.党支部每学期末要对党员参加党日活动情况(缺勤的要标明原因及补学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分别上报党总支、党委组织部。党支部对无故缺勤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对于不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党规进行组织处置。
4.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可组织分管联系单位一起开展党日活动。党日活动可根据主题内容邀请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参加。
5.各党支部开展党日活动情况将列入学校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支部,将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调整。
6.各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党日活动的指导,认真督促落实,学校党委组织部要对党支部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支部党日活动制度全面推行,取得实效。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9日